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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向审批机关报送的材料
2005-12-23 08:27 文章来源:
安康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政策
一、股权变更申请报告;
二、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它投资者签字或以其它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
四、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五、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六、受让方为新投资者的,须提供投资者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外方投资者是自然人的,则提供有关其身份、履历和资信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七、企业验资报告;
八、企业审计报告;
九、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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